来源: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官网     发布时间:2021-11-05    点击次数: 17740

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什么是肇事逃逸?

平时聊天,经常遇到“撞死人要不要坐牢?”“交通肇事罪会判刑多久?”“某某行为构不构成肇事逃逸?”之类的问题,在此,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将相关法律规定汇总整理,以便大家了解学习。


一、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答: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不同省市标准不一)。


此外,在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存在以下情节,也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 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哪些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答: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以下行为都可以构成肇事逃逸: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

答: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而言:


(一)在达到上述的立案标准的情况下,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的,判处3-7年有期徒刑:


1、肇事后逃逸的;


2、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3、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不同省市标准不一)。


(三)如果肇事后逃逸,导致伤者不能得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况下,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意,以上是量刑标准,具体量刑轻重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综合认定,如:是否存在自首行为、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或家属)、有无取得受害人(或家属)的谅解、认罪悔罪态度如何等等。


四、撞死人后逃逸与逃逸致人死亡判刑有什么区别?

答:两种情况都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撞死人后逃逸,是一般逃逸行为,但是要从重处罚,量刑标准在3-7年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量刑标准在7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意,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