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官网     发布时间:2020-08-25    点击次数: 10495

未成年人保护法正确使用方式,你知道吗?

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的新闻,频频爆出,未成年人保护法,被越来越多人提到,但你真的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吗?


1、孩子日记不能私自偷看

“现在的孩子越来越难管了。”一些家长以此为借口,私自截留孩子信件阅读,或者偷偷翻阅孩子的日记。这一行为,以后不但是伤了感情,还违法了。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提及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2、父母外出要找“代家长”

在偏远农村,很多家长双双外出打工,将孩子留在家里,情况好一点的,有年迈的外公外婆或婆婆爷爷照顾。情况差一点的,只有大一点的孩子照顾弟妹。为了防止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3、父母不得用“棍棒教育”

有的家长总是相信“棍棒教育”,认为“自己的孩子,想打就打,别人管不着”。为此,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4、父母不得让孩子辍学

为了让孩子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5、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针对当前一些父母抛弃、虐待孩子以及其他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行为,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