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需要交纳必要的诉讼费用。如果您确实无力交纳,而您的合法权益又急需得到法律的保护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用。下面,我们向您介绍有关诉讼费用的一些问题。
诉讼费的种类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先说案件受理费。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就是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又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受理费
如果您打的是债务、合同纠纷等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民事官司,那么,应该按照争议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诉讼费,也就是说,您请求的财产数额越高,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也就越高。这也就是为什么同样是合同纠纷的案件,有的诉讼费只有几百元, 有的诉讼费却高达几十万元的原因。诉讼费的交纳,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计算公式。这里,我们向您介绍一种速算公式,您可以参考一下,算一算打自己的官司需要花多少钱。
速算方法
1千元以下 50元/件
1千元--5万元 x0.04 +10元
5万元--10万元 x0.03+510元
10万元--20万元 x0.02+1510元
20万元--50万元 x0.015+2510元
50万元--100万元 x0.01+5010元
100万元以上 x0.005+10010元
例如,您打的是债务官司,张三向您借了15万元,您告他还钱,您需要预交的诉讼费是:
150000x0.02+1510元= 4510元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有很多官司不涉及财产争议,比如:收养、侵犯名誉权案件等,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交纳的,具体收费办法是:
(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 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专利行政案件及商标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0元;
(5)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6)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下面说说申请费。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申请执行类
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财产保全类
申请财产保全,交纳费用速算方法如下:
1千元以下 30元/件
1千元?10万元 ?0.01+20元
10万元以上 ?0.005+520元
另外,还有一些俄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1) 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2)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3) 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诉讼费用的预交
如果您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您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必须交纳诉讼费。您也许会问:官司还没打,谁输谁赢还没见分晓,凭什么让交钱?您别急,这钱您只是预交、垫付,官司打完了,到底由谁交钱,法院会给您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您执意不按照规定如期交纳诉讼费,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您的案件将不会得到继续审理。同样,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
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交的金额和方式。
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
王老太太告四个子女赡养案中,老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没有任何收入,没钱支付诉讼费,于是,她向法院申请免收诉讼费,法院经审查后,免收了她的诉讼费。这就是法律上规定的:如果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可以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是否准予,由法院决定。所谓缓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暂时无力交纳诉讼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延缓交纳的时间,待有能力时交纳。所谓减交, 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交纳全部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适当减少应交纳的诉讼费用。所谓免交, 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 无力交纳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不交纳诉讼费用。申请缓、减、免时,当事人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注明理由。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书记员记入笔录,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
与免交诉讼费不同,有些案件无需当事人申请,法律明确规定不需交纳诉讼费用。不交纳诉讼费案件有: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和提审的案件等。比如:您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向中院提出申诉,中院依法对此案提起再审,您无需再交纳诉讼费。但是如果您申请再审是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为由,则应当交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另外,如果一审判决后,您没有上诉,一审裁判文书生效后,您提出申诉,法院经审查决定提起再审的,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预交诉讼费。
诉讼费用最终由谁负担
前面提到的只是诉讼费用的预交,诉讼费用到底由谁来出,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才能最终确定。一般来讲,一审案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需要注意的几种特殊的情况是:
(1) 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 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 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第二审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
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依法进行改判,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最后,提醒您注意的是:
1、 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诉讼费用。
2、如果您预交的诉讼费用超过了您应负担的金额,那您应该在案件审结后,到法院办理退费手续,如果预交的是一审诉讼费,就到一审法院办理退费手续。如果预交的是二审诉讼费,就到二审法院办理退费手续。
3、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
就诉讼费用的有关问题,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详尽规定,请您参阅本站《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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