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至15日期间,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组织协会成员赴粤港交流学习,本所作为协会理事单位,指派履职代表石建惠律师加入调研组参加本次调研。在香港,调研组走访了香港会计师公会、凯晋企业顾问有限公司、Dentons香港办公室、許杜岑律師事務所、隆安律师事务所,与香港破产公署的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各方围绕两地破产制度的差异化展开讨论。香港破产制度分为公司清盘制度和个人破产制度,社会普遍对清盘/破产的认知度较高,因此香港清盘/破产案件的启动以债务人主动发起居多,对企业清盘/个人破产制度设计及认识的先进性方面非常值得学习,内地善于利用大数据为破产赋能则具有较强优势。
在深圳、广州,调研组走访了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国浩律师事务所。深圳是全国率先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的城市,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来已经三年多了,积累了大量案例范本和先进经验做法;广州市破产案件办理借助信息化平台建设驱动,是破产审判与前沿技术深度融合的广州实践,政府部门为管理人调查破产企业资产情况提供便利的线上通道,是广州市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要举措,极大的降低了管理人的办案工作量、提高办案效率。
本次调研收获颇丰,调研组将带着调研成果积极转化到以后的工作实效中,努力为提升贵州省营商环境贡献自身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