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官网     发布时间:2024-07-01    点击次数: 57

破产管理人公告|贵州晟瑞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公告

贵州晟瑞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余兴兴的申请,于2024年5月17日裁定受理贵州晟瑞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22日指定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晟瑞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人应于2024年7月14日前,向贵州晟瑞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富水北路物资大厦十楼;联系人:申秀丽;联系电话 18212171171),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贵州晟瑞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州晟瑞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定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上午11 时 00 分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 52 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1/2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委托代理人与债权人系夫妻或其他直系亲属关系的,应提供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为债权人员工的,应提供工作证明。


特此公告


贵州晟瑞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