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贵州省黔宇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黔宇木业”)强制清算一案,指定贵州辅正(毕节)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现公告如下:
黔宇木业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愉景华庭五楼贵州辅正(毕节)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孙律师(18486480013)
路律师(15628058125)
特此公告
贵州省黔宇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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