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官网     发布时间:2023-06-06    点击次数: 2754

破产管理人公告|​贵州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  告

因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以(2021)黔0221民初18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贵州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鑫检测”)解散,中鑫检测股东不能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张萌、谢静的申请,于2021年12月6日以(2021)黔0221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鑫检测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8月3日作出(2022)黔0221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担任中鑫检测清算组。为充分掌握中鑫检测财务状况,清算组现公开招募审计机构,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鑫检测基本情况


贵州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90MA6H6H9BXQ,法定代表人张萌,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闽商科技产业园3栋C区五层,注册资本4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环境检测,水和废水检测,生活饮用水检测,空气和废气检测,工作场所空气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噪声检测、辐射检测、振动检测,土壤、底泥与固体废物检测,生态监测,职业卫生检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生态调查;环保设备及材料销售;环保技术服务;环保行业咨询服务


中鑫检测自2021年4月起全面停止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鑫检测资产合计647,464.69元,负债合计605,753.7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1,710.96元,但根据清算组了解的情况,中鑫检测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


二、工作内容


(一)对中鑫检测自成立以来的财务进行全面审计,为强制清算中债权债务审查工作提供财务方面的支持;


(二)配合清算组对股东出资、资产等情况进行清查;


(三)对中鑫检测账实不符的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中鑫检测的员工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中鑫公司资产处置情况以及处置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


(六)审计报告需在2023年5月18日前完成初稿;


(七)上述所列及未尽的具体工作内容在双方委托合同中约定。


三、评选流程


(一)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2.与中鑫检测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3.有强制清算及破产案件审计经验。


(二)参选机构报名要求


1.提交的报名材料: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声明;业绩证明资料;报价方案;与清算组、债权人、中鑫检测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声明。


2.报名材料需密封,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2日14:00前。联系人:况律师(联系电话:15608505315),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富水北路68号物资大厦10楼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


3.因本次审计财务资料不多且已移交至清算组办公地址(上述联系地址),并且工作内容不复杂,所以本次招募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上限为50000元。


(三)评审方式


1.清算组将组织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22日下午对竞聘资料初步审查,并通知初步审查合格的机构进行第二轮报价;


2.清算组结合参选机构资质、经验、报价情况择优确定中选机构,同时确定1家备选机构;


3.清算组确定获聘机构后,将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同意,经同意签订相关委托合同。


四、特别事项说明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22日14:00前;清算组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2.审计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3.中选机构应根据清算组通知的时间与清算组签订委托合同。


4.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提前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向清算组了解中鑫检测的有关情况。


5.报名资料一经提交,无论其是否获选,均不予退回;未获选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所有。


特此公告!         


贵州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0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