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城上城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公告
贵州城上城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上城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2020)黔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谌祝勋、贵州小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对城上城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1月6日作出(2020)黔01破申5号《决定书》,指定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为充分掌握城上城公司财务及资产状况,管理人拟公开招募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2、与贵州城上城混凝土有限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3、有破产案件审计、评估经验为佳。
二、工作内容
(一)审计单位主要工作内容
1、对城上城公司以破产清算受理之日即2020年12月29日为基准日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为破产清算中债权审查工作提供财务方面的支持。
2、审计报告中的应收账款清单应在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给破产管理人。
3、审计报告需在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初稿。
4、配合破产管理人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5、上述所列及未尽的具体工作内容在双方委托合同中约定。
(二)评估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1、以破产清算受理之日即2020年12月29日为基准日,对城上城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对其偿债能力进行分析。
2、评估报告需在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初稿。
3、上述所列及未尽的具体工作内容在双方委托合同中约定。
三、招聘程序
1、有意竞聘的机构通过邮寄向管理人提交竞聘资料一份,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及资质、破产业务相关业绩、初步报价和收费方式等;
3、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后,管理人择优选聘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评估机构,并确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评估机构备选。备选机构将在选聘机构无法胜任工作时直接替代。
四、特别事项说明
1、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月22日。
2、请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盖章的书面竞聘资料邮寄到以下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48号世贸广场B区九楼,杜湣锟收,电话15185452462。
3、审计、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为贵州城上城混凝土有限公司资产变现后十个工作日支付。
贵州城上城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