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源煤业”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毕节市中级人民法于2021年10月8日作出(2021)黔05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高源煤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11月2日作出(2021)黔05委指破字3号《决定书》,指定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担任高源煤业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充分掌握高源煤业财务及资产状况,管理人现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贵州高源煤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雍熙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670712074U,法定代表人:刘学威,注册资本:1001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煤炭开采、销售。)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对纳雍县高源煤矿及选煤厂初步设计的批复》(黔能源发[2010]201号),高源煤矿位于纳雍县雍熙镇,保有资源量5493万吨,可采储量1769.22万吨。
二、工作内容
(一)审计单位主要工作内容
1、对高源煤业以破产清算受理之日为基准日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为破产清算中债权债务审查工作提供财务方面的支持。
2、配合破产管理人对资产、股东出资等情况进行清查核实。
3、审计报告中的应收账款清单应在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给管理人;审计报告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稿。
4、上述所列及未尽的具体工作内容在双方委托合同中约定。
(二)评估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1、以破产清算受理之日为基准日,对高源煤业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采矿权、探矿权、土地使用权、房屋、在建工程、设施设备、其他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并对其偿债能力进行分析。
2、配合破产管理人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3、评估报告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稿。
4、上述所列及未尽的具体工作内容在双方委托合同中约定。
三、评选流程
(一)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2、与贵州高源煤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3、有煤矿破产案件审计、评估经验为佳。
(二)参选机构报名要求
1、提交的报名材料: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声明;相关业绩证明资料;报价方案;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声明。
2、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7日12:00前;报名材料需密封提交。
联系人:孙律师(联系电话:18486480013)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愉景华庭D幢A座5楼贵州高源煤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三)评审方式
1、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7日下午对竞聘资料初步审查,并通知初步审查合格的机构进行第二轮报价。
2、管理人结合参选机构资质、经验、报价情况择优确定获聘机构,同时确定一名备选机构,作为需要更换机构时的接替人选。
3、管理人确定获聘机构后,将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经许可签订相关委托合同。
四、特别事项说明
1、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7日12:00前;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2、审计、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为贵州高源煤业有限公司资产变现后十个工作日支付。
3、中选机构应根据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4、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提前通过上述联系电话或现场查勘的方式向管理人了解债务人及煤矿的有关情况。
5、报名资料一经提交,无论其是否获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获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贵州高源煤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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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辅正律师
事务所简介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自1994年成立以来,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贵州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贵阳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等荣誉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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