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Day)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国家安全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律所全体律师国家安全意识,保障并服务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4月20日,我所高度重视并开展了学习《国家安全法》法律法规专项活动。
专项学习活动在我所合伙人林东律师的主持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展开,集中学习了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包括什么、作为个人应履行哪些义务维护国家安全等。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什么?
国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11大领域。
作为个人应履行哪些义务维护国家安全?
根据2015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